B8 04.24.2026 星期五 台灣要聞 大陸Ap p高德地圖在台灣上 線,同時推出「紅綠燈倒計時」與「車 道級導航」等功能,引發安全質疑。 軍方及內政部都做出指示,禁止軍 隊及公務機關使用。 高德地圖由高德軟件開發, 2014年被阿里巴巴集團收購併納入 其數字生態體系,與百度地圖並列 兩大主流地圖服務。該App除了主 打「精準導航」與「即時信息整合」 外,近年更推出3D地圖與AR實景 導航,並串連餐飲搜尋、外賣與旅 遊信息,逐步從單一導航工具轉型 為生活服務平台,實用性大幅提 高。不過,由於交通標誌與即時路 況等數據多涉及政府系統,高德在 海外通常仰賴第三方資料與非即時 數據。因此,高德地圖的「紅綠燈倒 計時」與「車道級導航」等功能,在台 灣引發安全疑慮。 數發部23日指出,高德地圖是 危害台灣資通安全的產品,將於5 月公布資安評測風險,同時呼籲民 眾勿在台灣使用;台灣的防長顧立 雄、內政部長劉世芳則強調,禁止 軍隊及公務機關使用。 數發部資安署長蔡福隆也指 出,高德地圖使用的隧道定位或行 動軌跡數據極為敏感,會回傳到大 陸服務器。他表示,因涉及敏感個 人定位、數字軌跡外洩,建議民眾 不要在台灣使用。 針對高德地圖的3D街景呈現、 紅綠燈倒計時功能,數發部長林宜 敬回應,高德地圖使用的地圖底圖 係向荷蘭業者購買,並非直接在台 蒐集;至於備受討論的紅綠燈倒數 功能,也非連接交通部或地方政府 數據庫,而是通過觀察用戶在路口 等待的行為進行推估。 在野黨則對綠營的警鈴大作頗 感無奈,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直言, 全球都在使用高德地圖,台灣政府 卻矯枉過正,如同當初的小紅書風 波一樣,「民眾使用小紅書無涉統 戰,政府卻強行封網,最後造成輿 論反彈才收手,現在又要重蹈覆轍 嗎?」 新黨台北市議員侯漢廷則表 示,民進黨正在築牆,把台灣人變 成井底之蛙。他提到,在大陸時用 過高德地圖,它的好用與方便是 Google地圖做不到的。「為甚麼我們 就沒有這麼好用的東西?如果民進 黨政府不顧台灣人使用的便利性, 就是要封鎖,那不是有病嗎?」 ■高德地圖在台灣上線,卻遭民進 黨質疑存在安全風險。 網上圖片 台東地檢署檢察官偵辦2025 年度他字第803號貪污治罪條例等 案件,於22日傳喚台東縣籍縣議 員王姷力等5人到案,經檢察官訊 問後,認被告被告王姷力涉犯貪 污治罪條例等罪嫌,23日凌晨諭 令被告王姷力交保30萬,其餘被 告請回,地檢署檢察官將儘速釐 清案情。 交保後,王姷力在個人臉書 發文表示「堅守清白無懼抹黑」。 她向檢舉者喊話,「貪污的是誰相 信大家都知道,但絕對不是王姷 力。」她指出,從選議員時的偷錄 音,公開播放,到如今被檢舉貪 污,對方心中只剩選舉,已失去 良心,並稱「天道好輪迴,上天饒 過誰」。 她最後向支持者致歉,「我會 勇敢打贏這場選戰,但絕對不是 用骯髒下流的手段去檢舉錄音抹 黑」。面對後續選戰,她呼籲選民 「擦亮眼睛,做出正確選擇」,並 感謝各界支持。 王姷力曾任第19、20屆綠島 鄉民代表,2023年以無黨籍身分 當選縣議員,2025年加入國民 黨,目前正在爭取綠島鄉長提名。 23日午時,台東縣鹿野高台 發生一起意外。一名來自南投的 63歲女性遊客,在準備進行無動 力飛行傘體驗時,疑因起飛過程 不慎失敗,直接墜落至約15米深 的陡峭邊坡,造成左腳踝受傷。 台東縣消防局鹿野分隊於12 時41分接獲通報後啟動緊急救護 機制,並聯合延平、關山大隊共 出動4輛消防車、救護車及7名 消防救護人員趕赴現場支援。由 於事故地點位於雜草叢生的山坡 地,地勢險峻,搜救人員隨即在 繁密的林木間小心下探搜索。 經過一番搜尋,救難人員約 於下午1時許順利接觸到傷者。當 時傷者意識清楚,但左腳踝呈現 開放性骨折,疼痛難耐。救護人 員現場先行進行包紮止血與初步 固定,隨後利用長背板並以人力 徒步接力的方式,在崎嶇的邊坡 上克服阻礙,合力將傷者搬運至 救護車停放處。 事故發生後,消防局同步通 報110、台東縣觀光發展處、教 育處及交通部觀光局縱管處等單 位。傷者於下午2時5分由鹿野分 隊救護車後送往台東馬偕醫院進 行後續救治。至於飛行傘起飛失 敗的確切原因,仍有待調查釐清。 彰化地檢署起訴指,50多歲 吳姓里長家暴妻子致死,案發後 竟在臉書貼出與妻子的甜蜜合 照,行為惡劣至極。彰化地院法 官審理庭23日將吳男判刑13年。 檢方指,2024年12月,吳男 因妻子煮湯圓燒焦而暴怒,在眾 目睽睽下對妻子揮重拳,再抓妻 子頭部猛撞不鏽鋼流理台,妻 子有嘔吐等症狀,吳置之不理, 逕自離開,之後返回現場,見妻 子躺在廚房邊躺椅上,把妻子覆 蓋身上的外套掀掉,再對她連踹 二腳,致使妻子從躺椅上摔到地 面,頭部再遭重擊,直至發現妻 子情況不對,他才叫救護車,但 妻子已失去救治的黃金時間,送 醫後因頭部外傷、顱內出血,引 發肺炎、呼吸衰竭死亡。 彰化地院法官合議庭認為, 吳男對妻子造成傷害卻置之不 理,雖沒有殺人故意,但有傷害 故意,他返回現場見妻子不醒人 事,又沒有立即報案,延誤救援 時機至少二十分鐘,妻子之死與 吳男有直接關係,且吳男拔掉監 視器,企圖掩飾自己的罪行,審 理時雖有說後悔,卻沒有對被害 人家屬有任何的補償,依家庭暴 力殺人等罪嫌判處13年徒刑。 此案震驚地方,吳姓里長案 發後還不斷在臉書上傳與愛妻的 合照,被害人親友只能在網絡上 揭露他長期對妻子施加言語羞辱 與肢體暴力。 眾目睽睽打死妻子 里長判囚13年 台涉 東貪 議 30 員萬 王交 姷保 力 玩遊 飛客 行墜 傘坡 出骨 意折 外 內政部空勤總隊是台灣負責公 務航空器調度與空中救援的專責機 關,肩負空中救災、救難、救護、 觀測偵巡及運輸等任務,但近年來 卻面臨飛行員不足額的困境。內政 部次長吳堂安表示,會幫空勤總隊 爭取薪資、加給等部分。 空勤總隊副總隊長林國強23日 在記者會上表示,編制上的飛行 員是100員,目前為止是80員,仍 有20名缺額,儘管逐年循高考、約 聘僱等渠道籌補,但遠不及飛行員 離開的速度,近兩年就有5位飛行 員離開,且都不是藉齡退伍,而是 被民航挖角。林國強說,空勤總隊 飛行員的薪資含加給、值班費大概 落在13萬(新台幣,下同)至15萬, 而一般民間飛行員約在15萬以上。 他也指出,不少軍中退伍的飛行員 幾乎年資滿20年,有退休俸,但若 再進入公務體系服務,退休俸要停 止,因此很多人選擇到民航工作。 內政部次長吳堂安強調,空勤 總隊是關鍵單位,24小時輪值,非 常辛苦,所以內政部長劉世芳部長 也特別向空勤總隊轉達,不管是薪 資、福利、專業加給等部分,都會 同步幫所有空勤總隊的同仁爭取。 另外,內政部補充,針對現役 海豚直升機機齡偏高與零件停產問 題,政府投入36億推動「全數字座 艙」升級計劃。 梁育誌性侵並殺害馬來西亞籍 鍾姓女大生後棄屍山區案,法院一 審、二審及更一審三度判死刑,但 高雄高分院更二審認為梁育誌非事 前預謀性殺人、非情節最重大之 罪,有教化可能,改判無期徒刑, 檢方提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梁 育誌判處無期徒刑確定。 更二審認為,梁殺害成年女 性,確造成被害人家屬痛苦,但並 非有計劃殺人,其對被害人所為手 段固相當殘忍,但難認犯行已該當 情節最重大之罪,判處無期徒刑。 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廢死聯盟臉書粉專目前已關閉 留言功能,廢死聯盟前法務主任、 台北市議員苗博雅也長期低調避談 相關議題,但輿論仍炸鍋,網友紛 紛譏諷道:「法官總是能找到不判 重刑的理由」、「台灣亂源就是法 官」、「難怪犯罪率居高不下」。 飛行員稀缺 內政部提加薪 性侵殺人 兇手僅判無期 民進黨擬禁用高德地圖引不滿 行政院擬修法放寬離婚條件 「分居3年可起訴離婚」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23日針對 《民法》相關修法進行詢答,行 政院、司法院及朝野立委共提出多 達19個修法版本。其中較具共識的 部分,包括放寬離婚條件,只要夫 妻雙方分居事實超過3年,即可訴 請離婚。至於訴請支付贍養費的標 準,為符合婚姻平等理念,修法後 改以「離婚後陷於生活困難」或「因婚 姻分工導致就業能力減損」作為請求 基礎;贍養義務人若無法負擔贍養 義務時,可減輕或免除其義務;而 夫妻離婚時的財產分配,修法也增 訂一方可要求他方提出財產清冊及 其證明文件。 本次關於修法的討論,各方存在 不少分歧。首先是贍養費部分,政院 版草案規定,如果再婚,前配偶不用 再付贍養費。但多位立委認為,既然 贍養費屬於補償性質而非撫養義務, 就不應該因為再婚及身分的改變而終 止。民眾黨立委陳昭姿就指出,部分 配偶因長期投入家庭,再婚後也很難 恢復原有的職業生涯發展,因此應重 新檢討補償措施。 其次,針對離婚判定,政院版 草案規定,五年內累計分居達三 年,夫妻之一方可向法院起訴離 婚。然而,司法院版規定「不同居已 達三年,且在繼續狀態中」。司法院 認為,主張「五年內累計分居達三 年」可能存在舉證困難,極易造成離 婚訴訟程序曠日廢時,進而損及當 事人與未成年子女之利益。 第三,有關夫妻剩餘財產分 配,政院版草案明定,夫妻一方向 他方請求剩餘財產分配時,可請求 他方提出財產清冊及相關文件,強 化夫妻財產揭露義務,以落實剩餘 財產分配請求權。但司法院對此持 保留態度,不建議此項修法。家事 廳廳長鍾宗霖提到,修法中涉及到 的夫妻財產揭露義務,與現行條文 明定夫妻就婚後財產互負報告義務 並無不同,且未明確規定應提出的 文件內容及未提出文件的法律效 果,實務上恐生爭議。 最後,有立委建議,增訂離婚 可請求對方享有的職業年金請求 權。對此,銓敘部表達反對,原因 是公務員未具退休金請求權前,能 領多少退休金具高度不確定性,若 將職業年金期待權納入得請求分配 範疇,實務上恐有爭議。 ■此次修法重點在於放寬離婚條件,若夫妻分居超過三年即可訴請離婚。 網上圖片 台灣憲法法庭此前判決《民 法》規定的「一律禁止有責配偶 提離婚」涉及違憲,並限期要求 修法。基於此,行政院、司法 院及朝野立委皆提案修正涉及 離婚、贍養費的制度,修法方 向為放寬訴請離婚的條件,新 增分居超過3年即可訴請離婚, 並將贍養費規則制度化。 ▍本報訊 ▍ ........................... 各方在修法上仍有分 歧,立委討論的焦點在於 贍養費、分居離婚判定、 剩餘財產分配、年金請求 權。 立法院內 政委員會23日 初審通過《公 職 人 員 選 罷 法》修正草案,排除「受緩刑宣告 者」候選人消極資格限制,但送院 會討論前還須經黨團協商。另外, 修正草案也增訂曾犯「詐欺犯罪危 害防制條例」之罪,經有罪判決確 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立院內政委員會當日邀內政部 長劉世芳、中選會代理主委吳容 輝等人列席,繼續審查《公職人員 選罷法》第26條修正草案。綠委林 淑芬提案,《選罷法》第26條是對候 選人的消極資格限制,未區分罪質 輕重及是否入監執行的必要性,導 致非屬「黑、金、槍、毒」等特定重 罪,且獲法院諭知「緩刑」者,其參 政權受限程度竟大於易科罰金執行 完畢者,因此主張排除受緩刑宣告 者候選人消極資格限制。 藍委陳玉珍也提案,現行法將 所有「緩刑」期間的犯罪輕微案件, 一律排除參選資格,已過度擴大排 黑打擊範圍,對鼓勵更生人的司法 目的不符,有違反台灣《憲法》比例 原則之虞,同樣主張排除受緩刑宣 告者。 民眾黨團提案稱,緩刑與易科 罰金、易服社會勞動,都是針對輕 罪替代刑罰,若將易刑尚未執行、 執行未畢或行刑權已因時效消滅 者,逕行排除參選資格,明顯構成 不成比例干預。 經過協商,藍綠共識將條文 修正為「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 此限」;不過,白委許忠信仍主張 「受緩刑宣告或易刑處分者,不在 此限」,因此該條文保留送朝野協 商。此外,委員會也初審通過《公 職人員選罷法》第26條,增曾犯《詐 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 確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選罷法修正 判緩刑可參選 新聞鏈接 ■梁育誌性侵並殺害鍾姓女大生, 但法官認為「非情節最重大之罪」, 僅判處無期徒刑。 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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