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5 03.15.2025 星期六 香港新聞 2020年初醫院口岸爆炸案,14日於高等 法院續審。控方專家證人供稱,他檢驗及比 對了警方在羅湖港鐵站爆炸案、涉案宏創 方單位及被告張家俊公司檢取的6組電子裝 置,認為其設計和構造同出一源,均能透過 Telegram聊天機器人遙控啟動裝置及輸出電 流,如果接駁了電子火柴便可點燃炸藥;張 家俊家中電腦內亦發現軟件開發檔案,當中 數據可用作製造羅湖爆炸案的裝置。 8名被告依次為37歲無業漢何卓為、26歲 裝修工李嘉濱、28歲金融從業員吳子樂、30 歲程式工程師張家俊、29歲文員楊怡斯、25 歲入境處登記主任張琸淇、23歲大學生何培 欣及25歲測量員周皓文。 首7名被告被控「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 炸」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 8日在香港串謀他人,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身 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訂明標的、 在訂明標的內或針對訂明標的送遞、放置或 引爆爆炸裝置。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 謀導致爆炸」罪。李嘉濱另被控「作出傾向並 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周皓文則被控 一項「企圖製造炸藥」罪。 控方傳召專家證人時任署理總督察盧永 佳作供,稱張家俊家中檢取的手提電腦內, 發現偏好設定檔和軟件開發檔案,當中涉及 Telegram聊天機器人和小型全球行動通訊系 統,與羅湖爆炸案中的電子裝置「運作非常之 有關」,而該設定檔內的代碼,足以製造羅湖 爆炸案中的電子引爆裝置。 盧解釋,該軟件開發檔案可以轉變為合 適的數據及儲存到底板晶片內,透過手機向 Telegram聊天機器人發送密碼訊息,若密碼匹 配,機械人便會回覆「boom」,並隨即控制電 子裝置輸出電流,如果裝置有連接電子火柴 便會點燃炸藥,造成爆炸。 控方另展示涉案Telegram群組記錄,顯示 同年1月27日凌晨、即控方指稱明愛醫院爆炸 案發生時間,用戶「五飛」曾問到「會唔會其實 要好一段時間先煙到俾人發現」,「夠鐘改名」 則稱「問題係個bot冇回我boom」。 根據控方開案陳詞,「五飛」即何卓為, 「夠鐘改名」即吳子樂;控方爆炸品專家早前 亦供稱,羅湖站爆炸案現場檢獲遙控簡易爆 炸裝置,接收信號後電子火柴會點燃炸藥本 體。 盧的專家報告亦指,警方在張家俊的公 司內搜獲兩組電路板連電池,電路板型號和 電池規格與羅湖爆炸案中檢獲裝置相同,雖 然晶片內的代碼不同,相信仍未進行編程, 如果完成編程和接上合適路線後,應該能夠 發揮相同功能。 此外,張家俊的私家車內亦檢獲一塊單 板機。盧供稱該單板機屬微型電腦,檢驗發 現可以透過Telegram機器人操作,遙距控制連 接的發熱線加熱,造成爆炸。根據警方從張 家俊電腦內發現的疑似「墓碑」設計圖,圖中 亦標示單板機的安裝位置。控方案情指稱, 除周以外,其餘7名被告涉串謀同年3月8日在 將軍澳尚德停車場外放置一個「墓碑型」炸彈。 盧的報告亦指,他就羅湖爆炸案的兩個 裝置、宏創方503室的兩個裝置、張家俊公司 的兩個裝置進行比對,認為設計和構造同出 一源,即透過Telegram 聊天機器人遙控啟動 裝置輸出電流,如果接駁了電子火柴便可點 燃炸藥,盧認為檢獲的裝置均為了相同目的 而製造;張家俊住所及私家車內檢取的單機 板,亦同樣是透過Telegram機器人啟動;張家 俊手機內也發現了Telegram機器人名稱及憑 證,與涉案電子裝置使用的Telegram機器人相 符。 此外,警方亦於張家俊住所內檢獲一個 便攜式藍牙喇叭,可以連接音源線播放聲 音。早前呈堂的涉案Telegram群組記錄顯示, 群組成員曾討論於將軍澳引爆炸彈前,用喇 叭播放辱罵警方的句子去吸引警方注意力。 本報記者王仁昌香港報道 ■控方案情指7名被告涉串謀同年3月8日,在將軍澳尚德停車場外放置一個「墓碑型」炸彈。 數個涉案地檢同類爆炸裝置 張家俊電腦存引爆程式 法官夏利士在判詞提到,專營建築工程的 保華建業集團在香港歷史悠久,但由於 現時面對嚴重財困,正面臨債權人的多份清 盤呈請。而法庭已在今年2月21日下令保華 建築有限公司(Paul Y. Construction Company Limited)進入臨時清盤程序,任命羅兵咸永 道的蘇文俊和庄日杰,成為保華建築有限公 司的共同及各別臨時清盤人。 保華建築有限公司在2021年,與中集承 建子公司中集智能停車、香港怡和機器有限 公司聯合中標香港國際機場港珠澳大橋香港 口岸智能停車場 A(1期)項目,三方在2021年 10月22日正式簽約。 怡和機器有限公司上周五向高等法院申 請認可命令,要求法庭允許兩家合資公司中 集智能停車及怡和機器有限公司繼續完成合 約工程,以便從機場管理局收款後向分判商 付款以完成工程。 另一方面,保華建築2023年與粵豐環保 電力有限公司合作,獲得由環保署批出的北 大嶼山廢物轉運站及離島廢物轉運設施第二 期延續合約,設計及建造北大嶼山廢物轉運 站及離島廢物轉運設施的翻新及提升工程, 提升氣味控制系統、純電力推動的廢物貨櫃 運輸船及整體運作的能源節約管理等。 保華建築在此計劃的合資企業中持有 35%股份,但由於保華建築面對財務困難, 故在2024年1月試圖向瑪星實業有限公司 (Master Star Industrial Limited )以3500萬港 元出售該35%股份,保華建築已收到瑪星實 業1000萬港元首期,若轉讓契約未能實行, 保華建築則需向瑪星實業退還該1000萬港元。 環保署反對保華建築把該35%股份出售 予瑪星實業,認為保華建築應把該35%股份 出售予粵豐環保電力有限公司,讓粵豐環保 電力繼續北大嶼山廢物轉運站工程,要求保 華建築更改股份轉讓契約。 法官夏利士認為臨時清盤人有權處理與 公司業務相關的任何交易,以保障無擔保債 權人的潛在回報,遂下令北大嶼山廢物轉運 站工程的股份轉讓爭議交由臨時清盤人處理。 在港屹立78年的老牌承建商保華建 業集團,旗下保華建築有限公司早前遭 多間建築公司入稟呈請清盤。與保華建 築合作進行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一期) 智能停車場項目的怡和機器有限公司, 上周五(7日)向高等法院成功申請認可 命令,好讓中集智能停車及怡和機器兩 公司繼續完成工程。向保華建築批出北 大嶼山廢物轉運站工程的環保署,早前 反對保華建築向瑪星實業出售有關股 份,要求保華建築更改股份轉讓契約, 把股份出售予粵豐環保電力有限公司, 法官夏利士就此下令有關股份轉讓爭議 交由臨時清盤人處理。 33歲二級懲教助理2年前在油麻地情婦住 所內,欲出門致電妻子時,遭情婦阻撓而起爭 執,二級懲教助理掌摑情婦,扯開對方擋格右 手,致其中指骨裂,又威脅公開對方裸照。二 級懲教助理早前被裁定傷人及普通襲擊罪成, 刑事恐嚇則罪脫。法官林嘉欣14日於荃灣法院 判刑指公職人員也可能會墮入婚外情陷阱,唯 不構成嚴重罪行。林官指被告失去家庭工作 等「十分可惜」,但願意給予最後一次機會,判 處180小時社會服務令。被告李旨裕報稱公務 員,現年35歲。 本報記者陳子豪香港報道 ■有78年歷史的香港老牌承 建商保華建業。 回港探母被捕 移日青年認參與灣仔暴動 21歲青年2019年8月31日在灣仔參與暴 動,當晚在灣仔天樂里和灣仔道交界被捕, 「踢保」後翌年初離港移居日本,直至前年年 中返港探望病母時馬上被捕,被控1項暴動 罪。現年27歲被告14日在區院承認暴動罪。 案情指被告當時身穿全黑衣物,戴手套及口 罩。被告還柙至下周四(20日)判刑。 辯方求情指27歲被告陳煒堯,2020年1月 中離港時打算移居日本,並已覓得穩定工作, 直至前年母親患病才回港探望,隨即被捕,返 港後任職會計公司,僱主表明將來願意再次聘 用被告。案發2019年8月31日傍晚開始,大量 示威者集結於金鐘、灣仔和銅鑼灣一帶,以雜 物堵路縱火,向警察投擲汽油彈等。大部分示 威者穿深色衣物,並帶有頭盔、防毒面罩、護 目鏡等裝備,有人手持長棍和盾牌等物品。警 方當晚近8時以水炮車由金鐘經軒尼詩道向銅 鑼灣方向推進和掃蕩,警方沿途多次展示旗幟 警告示威者離開,施放催淚煙、射水及發射海 綿彈槍等驅散示威者。 有示威者在軒尼詩道近晏頓街架設路 障及縱火,破壞平台上的「大公報」標誌,以 噴漆噴上「光復香港」等口號,集結與到場警 方對峙,期間曾向警方投擲汽油彈。警方使 水炮車射水並推進拘捕示威者時,示威者四 散,追截警員當晚約8時18分到達摩利臣山道 並向天樂里推進,期間看見被告陳煒堯跟隨 示威者跑向灣仔道以東。追截警員上前截停 被告,被告企圖腳踢警員,警員遂向被告大腿 揮棍3次,結果在天樂里和灣仔道交界成功制 服被告。被告當時身穿全黑衣物,戴手套及口 罩,背包內有1對白色勞工手套、1個深色口罩 及2個過濾器。 本報記者陳子豪香港報道 保華出售聯營項目股份官令臨時清盤人決定 涉北大嶼山廢物轉運站等工程 ▍本報記者劉曉曦香港報道 ▍ 醫院口岸爆炸案 ■港鐵東鐵線羅湖站,炸彈殘骸及組件。 ■羅湖站爆炸案發後,警方到場蒐證。 ■被告陳煒堯現 年已27歲,承認 暴動罪。 法官夏利士在各 方不反對下頒布認可 命令,以讓各方完成 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 智能停車場合約建築 工程,以免專案終止 並增加保華建築的負 債,認為此舉也可減 少保華建築可能用於 向無擔保債權人還款 時所需的資金支出。 恒大追許家印等股息酬金 前行政總裁申剔除所有指控 掌摑情婦裁定襲擊 懲教助理判社服令 中國恒大去年被清盤人接管後,入稟向恒 大創辦人許家印、前妻丁玉梅、前行政總裁夏 海鈞以及前首席財務官潘大榮等,追討合共 約468億港元股息及酬金,其後成功申請禁制 令,阻止他們處理名下全球600億港元資產。 夏海鈞14日向高院申請剔除恒大所有指控,並 強調本身自2016年起便再沒有參與公司財政事 務,認為恒大申索毫無基礎。恒大一方則指 2021年的恒大財務報表含有錯誤資料,夏身為 時任行政總裁應為公司財政負責,且夏亦為恒 大董事會成員,在沒有反對下令恒大非法派發 股息成事,亦屬失職,認為法庭不應剔除針對 夏的指控。法官高浩文需時考慮,4月17日頒 布書面判詞。 資深大律師鮑毅龍指,夏海鈞在2007年6 月加入恒大,自2016年起便再沒有參與公司財 政事務,對財政報告內容毫不知情。對於恒大 非法派發股息的指控,夏海鈞根本沒有任何過 失,亦沒有疏忽職守,故認為恒大入稟申索沒 有基礎,也沒有可爭議的事情或成功申索的機 會,要求法庭剔除恒大針對夏海鈞的所有指 控,以免浪費法庭時間。 中國恒大的代表資深大律師萬崇理則反駁 稱,夏海鈞事發時身為恒大的董事會成員,在 沒有反對下令恒大非法派發股息成事,已屬失 職,理應負上有關法律責任。另2021年的恒大 財務報表中,有6640億元人民幣的收入不獲確 認,致財務報表疑非真實又不中肯,故認為法 庭應拒絕夏海鈞的剔除指控申請。 本報記者劉曉曦香港報道 ■左起: 首 席 財 務官潘大 榮,主席 許家印, 副主席兼 總裁夏海 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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