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9-2026星島日報(洛杉磯版)

A13 05.19.2026 星期二 港聞 根據統計,約30名卸任立法會議員合共向157 名議助,發放共約940萬元的獎金或花紅, 除了選委界前議員馬逢國向其助理施駿興發放約 26.4萬元獎金,自由黨前飲食界議員張宇人為5 名助理申報獎金總額約52萬元,當中兩名助理獲 發20萬元長期服務金,兩人已在其辦事處工作逾 20年,而選委界前議員尚海龍為4名助理申報約 49萬元獎金,當中一名助理獲發約20萬元等。 田北辰是少數沒用公帑發放花紅的議員之 一,他透露其團隊大部分員工均交由接班人 莊豪鋒繼續聘用。他坦言對動用公帑尤其敏 感,「我自己公司、私人各方面就一回事, 但用到公帑,我自己就唔係幾想」。他指出, 其辦事處職員均以合約形式受聘,合約期滿後會 發放約滿酬金,續約時亦會重新商議薪酬。 田北辰強調,合約期間職員的薪酬會跟隨公 務員加薪幅度調整,待遇較私人市場優厚。在已 有約滿酬金的情況下,他認為長期服務金或額外 獎金的性質已被抵銷,因此對有議員以公帑發放 相關款項感到奇怪。 對於有指不同議員派發花紅的準則各異,田 北辰認為需視乎具體程度而定。他舉例,若職 員在辦事處工作逾二十年,獲發約20萬元的獎金 尚算合理,若只有數年年資卻同樣獲發20萬元, 情況屬「離譜」。他重申,即使是自己經營的私人 公司,面對不斷續約且待遇優厚的員工,亦不會 在離職時額外派發獎金,更何況相關款項涉及公 帑。 被問到應如何規限議員發放獎金的安排,田 北辰建議必須回歸合約精神。他認為,若員工的 僱傭合約中已清晰訂明離職時會獲發相關款項, 外界必須尊重合約;但若合約未有訂明,純粹屬 於議員的個人酌情決定,應以私人資金支付,不 應動用公帑。 曾擔任多屆立法會議員、行會成員湯家驊強 調,員工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由立法會支付屬 合理範圍,但若議員額外給予法例規定以外的獎 金,立法會需要反思是否恰當。他憶述,自己當 年辭職離開議會時,曾自掏腰包向員工支付遣散 費,總額約50萬元,相當於議員5個月的薪金。 經濟學者李兆波表示,議員向其助理發放花 紅實屬多此一舉。他強調,花紅在商業層面屬 於分紅性質,必須在企業有盈利時才發放作為獎 勵,然而立法會本身並無盈利,若要作為獎勵亦 應設有清晰準則,且花紅是給表現好的人,否則 「相當難看」。被問到立法會日後是否需為議員設 指引,他同意「要做到有規有矩」。問及議員是否 有必要用盡公帑時,他說,立法會應具備財務紀 律,尤其是在政府財政出現赤字,更應審慎理 財,不應隨意動用公共資源。 30卸任議員940萬 「散財」 派助理 捲風化案施駿興照袋26萬 田北辰指應自掏腰包 ■馬逢國時任助理施駿興獲發放約26.4萬元獎金。 ■選委界前議員馬逢國。 ▍本報記者黃子龍香港報道 ▍ .................... 政府增撥50億元作維護國家安全開支。 政府刊憲公布,截至今年3月底的政府季度 帳目,顯示當局在上個財政年度,再從一般 收入中轉撥50億元非經常性開支,用作維護 國家安全。這是《香港國安法》生效以來,政 府第三度為國安開支作出撥備,令相關專門 款項總額累計達180億元。 政府於季度帳目中解釋,根據《香港國 安法》規定,經行政長官批准後,財政司司 長應當從政府一般收入中撥出專門款項,以 支付關於維護國家安全的開支,並核准所涉 及的人員編制,有關安排不受香港特區現行 有關法律規定的限制。帳目亦列明,是次撥 出的50億元屬於非經常性撥款,旨在用以增 加專門款項支付維護國安的開支。 翻查資料,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曾於2020 年12月及2023年3月,從政府一般收入中撥 出80億元及50億元作國安開支。 另外,政府近年積極推廣《憲法》和《基 本法》,昨日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 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胡健民表示, 政府推廣憲法、基本法等的宣傳工作會一直 持續,強調會「細水長流」地進行。 勵進教育中心主席、選委界議員范駿華 在會上問及,除了每年舉辦國家憲法日活動 外,當局會否制訂政府主導、具持續性的長 遠專屬推廣計劃。他續指,隨著相關推廣教 育工作持續推行多年,香港教師對於憲法第 31條以及基本法的核心條文等基礎內容普遍 熟悉掌握,認為現在正是合適的階段推動相 關教育工作由淺入深,邁向深化層面,關注 當局會否規劃循序漸進的深化教育工作,例 如增設進階培訓課程、專題研習工作坊等, 進一步向師生普及憲法背後的立法精神。 胡健民表示,政府推廣憲法、基本法等 的宣傳工作會持續進行,提到當局每年都有 一個推廣主題,近年將國安教育納入後,更 加注重香港的憲制秩序與國家安全的聯繫, 主題亦會因應當時情況有重點的轉變。 教育局代表補充,該局重視教師培訓, 目前已提供不同形式的專業發展活動,涵蓋 新入職教師、在職教師和晉陞教師的核心培 訓課程。在國安教育方面,當局早前舉辦一 系列到校工作坊,局方會循著議員的意見, 再跟不同的科組和部門進行商討。 花紅來自公帑 前議助認同 「公眾對議員表現有意見」 有不願具名的前任議員助理向《星島》表 示,現時議員助理的薪酬與花紅並無統一標 準,他認同議助的「花紅」屬政府公帑,難以 像商業機構般按業績派發,但強調「我覺得 大家其實不是眼紅議助的花紅,而是對議員 的表現有意見,社會覺得議員的薪金不值那 麼高,因此其議助的人工也不值那麼高。」 該前議助向記者表示,現時議員助理可 分為三種,第一是「師徒」制,旨在培養接班 人,關係最為密切;第二類是專業幕僚,負 責政策研究、傳媒聯繫、撰寫文件及發言稿 等;第三類則主力負責地區工作。 他以一些功能組別議員為例,若助理能 提供專業意見,並提升議員知名度,往往能 獲得合理報酬與花紅。他續指有議員身兼多 職,例如同時擔任區議員、村代表等,其助 理需處理多方面工作,故基本薪酬亦未必能 反映實際工作量。 該前議助又形容,「議助任期與議員的 政治生命掛鈎」,如果議員只能做一至兩 屆,助理難以獲得長期保障,「如果只是得 一個月花紅,呢份工其實都冇咩人會做。」 他亦透露,今屆的立法會議員助理薪金出現 「海鮮價」現象,當中有政黨的助理月薪僅得 兩萬多元,甚至更低。他認為,議員服務市 民,議助是協助議員服務市民,表現是有目 共睹的。 政府增撥50億作維護國安開支 6年累計180億 花 Gaming Compliance Internationa(l GCI) 的最新分析顯示,2025年全球未受監管的網 上博彩投注額已達5.9萬億美元,確認了這 個被廣泛稱為「萬億美元難題」,實際上是一 個數萬億美元的全球經濟體。以這個規模計 算,未受監管的網上博彩現已成為全球第三 大經濟體,僅次於美國和中國,同時也是全 球最大規模的網絡犯罪形式。 GCI發布的《GCI Online Gaming 2025: Global》報告指出,全球網上博彩市場正面 臨嚴重的結構性失衡。數據顯示,在目前 的全球博彩毛收入(Gross Gaming Revenue, GGR)中,高達78%來自未受監管的領域, 而受監管的合法市場僅佔22%,這反映絕大 部分的消費者投注額及收益,正流向持牌及 受控環境以外的營運商,導致大量稅收流 失。未受監管的網上博彩已非邊緣現象,而 是成為主導整個行業的核心力量,同時亦是 全球最大規模的網絡犯罪形式之一。 一個市場中既有受監管的行業,也有不 受監管的行業,它們都在爭奪同一批用戶、 關注度和消費額。然而,現時的網上博彩市 場已由過去的雙軌制(受監管與未受監管), 演變成包括3個截然不同板塊的碎片化生 態。除了受監管的合規平台及無牌但活躍的 未受監管平台外,第三類「未被認可的賭博」 (即游離在分類之外的類賭博產品)正大規模 湧現。這類產品複製了傳統賭博機制,卻巧 妙地避開現有分類與規管,這正是定義2025 年及以後線上市場的根本性轉變,它將重塑 消費者參與博彩與遊戲的方式。 如今,線上市場正逐漸分化為三個截然 不同的板塊:受監管的,持有牌照並遵守相 關規定;不受監管的,未獲得牌照但積極開 展業務和交易;未被認可的,類似博彩但不 在分類內的產品。這不僅是監管層面的區 分,更關乎使用者對市場的體驗。隨著這些 板塊交匯重疊,受監管營運商的商業收入下 降,稅收損失增加,消費者的潛在風險亦隨 之攀升。 在GCI稱之為「白噪音市場(White Noise Marketplace)」的環境下,消費者往往難以分 辨各種平台的合法性,一切猶如單一市場般 觸手可及。 這種由過去的雙軌制(受監管與未受監 管)到3個截然不同板塊市場的轉變,將定義 全球網上博彩的下一階段。解決方案只能在 MPEO框架(監察、執法、執行、優化)中找 到,聚焦於有利於每個司法管轄區商業、社 區及消費者的行動。 GCI執行長Matt Holt表示:「以5.9萬億 美元的投注額計算,未受監管的網上博彩 是全球最大的經濟體系之一,大部分在監管 監督之外運作。監管機構面臨的不是邊緣挑 戰,而是主導性挑戰——大部分活動發生在 監管範圍之外。我們的角色是提供整個市 場的全面透明度,讓監管機構能夠有信 心地採取行動。」 調查:全球外圍網上賭博達5.9萬億美元 等同第三大經濟體 ■GCI報告指,全球博彩毛收入(GGR)中, 高達78%來自未受監管的領域,而受監管的 合法市場僅佔22%。 新一屆立法會議員上任近半年,沒有 連任的議員離任前如何運用公帑發放獎金 及花紅備受關注。據報道指,約30名卸任 議員合共向157名議助發放約940萬元的獎 金或花紅,當中選委界前議員馬逢國,向 其助理、現涉捲入風化案的施駿興發放約 26.4萬元獎金,相當於6個月薪金。實政圓 桌召集人、前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表示,在 現有合約及約滿酬金制度下,再動用公帑 派發額外花紅做法奇怪,強調「若屬酌情發 放,議員應自掏腰包。」行會成員湯家驊指 做法讓社會觀感不佳,質疑若議員發放高 於法例要求的獎金或花紅,是否在「慷他人 之慨」。 湯家驊強調,員工 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由 立法會支付屬合理範 圍,但若議員額外給予 法例規定以外的獎金, 立法會需要反思是否恰 當。 ■約 30 名卸任議員合共 向 157 名議助發放約 940 萬元的獎金或花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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