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8 02.04.2026 星期三 港聞 中國恒大集團因債務高達逾2.6萬億港元, 早已被高院頒令清盤並委任共同清盤 人。恒大清盤人於2024年入稟,向許家印、 前妻丁玉梅、前行政總裁夏海鈞及前首席財 務官潘大榮等人追討約468億港元股息及酬 金,並成功申請禁制令,阻止他們處理名下 約值600億港元的全球資產。由於許家印屢次 拒絕執行法庭命令披露資產,高院遂委任清 盤人全面接管其財產。 高院於2025年9月已下令許家印向恒大清 盤人支付港幣120萬元訟費,但許並沒有如 期履行,恒大清盤人遂於12月申請「除非命 令」,要求若許家印不在指定期限內繳付,法 庭便須禁止許繼續抗辯。許家印一方辯稱, 許現在中國被羈押,通訊受限,現任律師行 正嘗試動用前律師行貝克.麥堅時所存有的 2000萬元訟費按金。 「屢次蓄意藐視 理應不得寬恕」 歐陽法官指出,許家印現已動用未披露 資金支付法律費用,證明他理應也有能力動 用有關未披露資金去支付120萬元的訟費,但 許現時卻蓄意不遵守訟費命令,又在沒有按 法庭命令全面及坦誠地披露資產下仍尋求法 庭寬容。 法官遂下令許家印在2月20日或之前繳付 港幣120萬元的訟費,否則將剝奪許家印在本 案的抗辯權。法官強調許家印屢次蓄意藐視法 院命令,理應不得寬恕,而許家印再違令的嚴 厲後果是許家印須承擔約人民幣433.18億元之 全部責任。法官經詳細考慮後,最終決定再給 予許家印14日時間準備資金,故下令許家印須 在2月20日或之前繳付涉案訟費港幣120萬元, 否則將剝奪許家印在本案的抗辯權。 中國恒大集團早前已被高等法院頒 令清盤並委任共同清盤人,另亦下令清 盤人全面接管恒大創辦人兼主席許家 印名下財產。恒大清盤人指許家印未付 約120萬元訟費,要求法庭頒布除非命 令。法官歐陽浩榮昨頒布書面判詞指, 許家印現仍有能力支付高昂的法律費用 聘請律師團隊,理應亦有能力支付訟 費,唯他蓄意違令,遂下令許家印在2月 20日或之前向恒大清盤人繳付港幣120 萬元的訟費,否則將剝奪許家印在本案 的抗辯權。 法官令許 印清繳訟費否則剝奪抗辯權 有能力聘律師團隊 卻仍拖欠120萬 2019年8月港鐵太古站發生非法集結, 其中23歲男子遭警長拘捕時,在扶手電梯上 與警長糾纏,以致二人雙雙滾下電梯,男子 經審訊後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被判入獄3個 月。警長在2022年入稟區院向男子索償,表 示事件導致其右膝半月板及韌帶撕裂,法庭 昨在被告缺席下展開審訊。警長出庭憶述, 跌落電梯時「好似跳樓咁嘅感覺」,事後心有 餘悸,亦因腳患不能做劇烈運動,故向被告 索償手術、精神損失、蟲草及花膠保健品等 費用。案件今進行結案陳詞。 原告為黃銘源,任職警務處警長;被告 為文城康,案發時23歲,任職電腦軟件工程 師。被告缺席聆訊,亦沒有委派法律代表到 場。法官羅麗萍表示,原告方已有效送達所 有文件,法庭會在被告缺席下開審。原告方 陳詞指,原告在案發4日後求診,醫生指其右 膝半月板及韌帶撕裂,需接受手術,並發出 163日病假。原告在2020年1月30日復工,同 年6月才返回前線。 半月板及韌帶撕裂 原告在案發後搭扶手電梯感緊張,出現 輕微創傷後遺症,需接受臨床心理輔導。羅 官關注,原告在案發後相隔一段時間才接受 心理輔導,原告回應「怕俾人標籤為懦弱」才 沒有即時求醫。 原告方補充,原告右膝會因天氣轉變而 感疼痛,故未能進行劇烈球類運動,只能慢 跑。 原告黃銘源供稱,被告將他從2至3層樓 高的電梯扯落時「好似跳樓咁嘅感覺」,事後 心有餘悸,跌倒後需要由同袍攙扶才能行 走。及後在私家醫院進行手術花費約7.6萬 元,在康復中心花費約4000元,期間出行搭 的士每次約300元,及後服用滋補食品調理身 子,花費約7000元,包括維生素、蟲草及花 膠等,另有精神損失費用及其他索償。 本報記者黃巧兒香港報道 中科監察主席潘焯 鴻(見圖)去年遭大埔區 區議員梅政雄入稟呈請 破產,案件昨於高等法 院提訊。特委法官王鳴 峰行使酌情權,限潘焯 鴻於本月12日下午5時 前清還687726.13元欠 款予梅政雄,即可獲撤 銷破產呈請;倘若屆時未能清償債項,法庭 屆時將直接頒布破產令。王後一次機會。 潘焯鴻昨在庭上表明,其所有私人及 公司戶口現遭政府凍結,故需委託謝偉俊律 師代辦還款事宜,唯他對欠款金額有「非常 大爭議」,指若梅政雄早前已收到40萬元還 款,根本不會有近69萬元的債項存在 ;又 指對方律師不接電話、不接納和解建議,欠 款數字屢改,並涉嫌計錯利息。 王官指涉案金額不大,不欲因小債而頒 破產令,遂酌情下令潘焯鴻於2月12日下午5 時前清還債項,否則會在翌日開庭直接頒布 其破產令。 醫管局最新一份年報已出爐。2024-25 年度醫管局收入及支出突破千億元,分別約 為1012.5億元及1007.2億元。當中員工成本 高達約658億元,佔整體逾65%,按年度增 加約34.1億元。年薪最高的5位高層全年酬 金總計超過3000萬元,其中前行政總裁高拔 陞年薪高逾707萬元。 醫管局向立法會提交的年報顯示,醫 管局2024-25年度總收入約為1012.5億元, 年內盈餘約為5.2億元,盈餘較2023-24年度 減少約4.6億元。該年度該局支出為1007.2億 元,較2023-24年度的974 億元,上升3.4%。 其中,有658億元為員工成本。該局年 薪最高的5位高層中,最高薪的仍是前行政 總裁高拔陞。他於2025年卸任之前,年薪 高逾707萬元,即月薪平均接近59萬元,按 年加薪約3%。港島西聯網總監李德麗加薪 幅度最高,由前年年薪554.2萬元,加薪約 15%,至去年的636.6萬元,即月薪平均超 過53萬元。其餘3位最高薪的醫管局行政人 員,年薪介乎約570.7萬元至551.8萬元不等。 至於人手方面,醫管局有7716名全職 醫療人員,按年增366人。顧問醫生人手連 續5年上升,至2024-25年度有1387人,而醫 生及駐院醫生人手,亦較前一年度增加313 人,至3812人,但中層的高級醫生及副顧問 醫生人手卻連續5年下跌,只剩1963人。護 理人員則有約2.9萬人,按年增819人。 在壞帳上,2024-25年度醫管局注銷的 未收回款額涉款達4900萬元,較前一年度增 加250.6萬元。 另外,截至2025年3月,在醫管局工作 及交流的非本地培訓醫生約有300人,另約 有110名非本地培訓護士已獲取錄。 本報記者林彥汛香港報道 警方近日發現有騙徒冒充警方反詐騙協 調中心(ADCC),透過WhatsApp主動聯絡 曾受騙市民,直接說出受害人姓名、身份證 號碼等個人資料,營造真實感,聲稱已追回 款項,要求即時聯絡指定「辦理回款」渠道, 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騙徒更偷用官方口號 「兩地攜手,天下無詐」增加可信度。受害人 一旦回應或致電,騙徒即二次詐騙,要求提 供銀行戶口資料、網上理財登入資料,或指 示轉帳至指定戶口,導致更大損失。 其中,一名投資騙案受害人收到 WhatsApp訊息,對方自稱「反詐騙協調中心 接待員」,指中心聯合內地警方「兩地聯動天 下無詐」行動已追回其被騙款項,催促盡快 辦理,否則視為放棄。受害人起疑後立即致 電官方熱線「防騙易18222」查證,證實屬假 冒,成功避過二次詐騙。 警方呼籲,不要輕信任何聲稱能協助追 討詐騙損失的訊息、專頁或廣告;中心警員 致電市民的目的只是發放「防騙預警」,即提 醒潛在騙案受害人;中心警員絕不會「指示 受害人轉帳」、「索取受害人的網上理財密 碼」或任何敏感資料。 另外,中心警員絕不會透過WhatsApp 或任何社交平台「協助申訴」或「辦理回款」; 中心不存在所謂「接待員」職位,警員只會 約受害人到警署見面;即使發送訊息的陌生 人能說出你的個人資料,並不代表是真正的 執法人員,因為騙徒可以通過非法手段取得 市民的個人資料;如果有人自稱為中心警員 與你聯繫,而你對其身分存有疑慮,可致電 「防騙易18222」熱線查詢。 本報記者香港報道 「海港Sir」 呃2600萬按揭上訴 稱沒看申請表懷疑經紀作假 稱親人病重銀行追數向同袍借錢 高級督察受審 綽號「海港Sir」的警司陳凱港7年前串謀 一名前督察,隱瞞警司身份,詐騙逾2600萬 元按揭貸款。經審訊後,陳凱港被裁定2項欺 詐罪成,同案前督察1罪成1罪脫,分別判監6 年半及5年。2人不服定罪及判刑,昨向上訴 庭上訴。陳凱港指交由經紀協助申請按揭貸 款,沒有看過申請表格內容,不排除經紀為 了賺取佣金而作假。法官質疑申請貸款2000 多萬元,正常情況下申請人必然會細閱申請 表格。上訴庭押後半年內宣判。 官指理應細閱表格 資深大律師許紹鼎代表被告陳凱港上訴 指,案發時陳凱港交由2名經紀協助申請2筆 按揭貸款,申請時沒有看過申請表格內容。 法官彭偉昌明言陳凱港身為時任警司,日常 處理不少文件,申請貸款2000多萬元,正常 情況下申請人必然會細閱申請表格,而涉案 表格中填寫了陳凱港受僱於「出眾資本」,任 職總經理,沒有申報任職警司,只要陳凱港 一看便知失實。 辯方回應指陳凱港案發時已提供所有所 需文件,包括銀行月結單及糧單,當中顯示 了陳凱港每月穩定收取警司15萬元薪金,而 基於陳凱港投資分紅協議,陳凱港連月收取 「出眾資本」非固定分紅約24萬元,不排除2名 經紀為了賺取佣金而作假,為免引起注意, 方便起見略過警司工作及薪金不提。法官陳 慶偉質疑2名經紀明知陳凱港任職警司仍作 假,如2名經紀主要為了賺取佣金,就更應申 報警司15萬元薪金,以確保申請成功。 辯方又指陳凱港到銀行開戶時,坦誠向 銀行職員交代自己任職警司,而辯方筆跡專 家證明東亞銀行按揭貸款申請非由陳凱港簽 署,獲原審法官接納,因此陳凱港又何需個 別向華僑永亨虛報,隱瞞警司身份。許紹鼎 提出 2 份申請表可 能均由他人填寫簽 署,而2名經紀作供 時均稱一概忘記, 文 件 紀 錄 早 已 銷 毀,死無對證,許 紹鼎認為本案舉證 存在疑點。 被告5 3歲陳凱 港及51歲商人汪浩 毅,被控於2019年5 至12月隱瞞陳凱港任職警務處警司,向東亞 銀行有限公司及華僑永亨信用財務有限公司 訛稱陳凱港受僱於出眾資本有限公司,及陳 凱港胞弟陳凱俊受僱於新凱國際貿易有限公 司,使東亞銀行及華僑永亨批出兩筆約2146 萬及480萬元貸款。 本報記者陳子豪香港報道 44歲高級督察涉未經許可向下屬警員借 貸1萬元,及向同級同袍訛稱遭銀行要求即時 償還樓按,詐騙對方貸款13萬元,因而被廉 署控告。涉案高級 督察昨於觀塘法院 否認欺詐等兩罪受 審。同袍供稱被告 表示遭銀行要求即 時還款,「因為知道 被告有小朋友,如 果被收樓,佢嘅處 境會好彷徨」,出於 同理心才借款13萬。下屬則稱,被告指親人 病重,尚欠20萬元手術費,最終向被告借出1 萬元。 被告事後僅還款5萬 被告鄧俊豪(見圖),否認1項欺詐及1項 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根據控辯雙方承認事 實,被告太太於2022年向中國建設銀行申請 樓宇按揭及獲批約763萬元,及後每月依期還 款,銀行從未要求提早還款。 高級督察郭俊希供稱,他曾在東九龍及 黃大仙警區與被告共事,但兩人只是同事, 並非朋友。2023年11月12日,被告聯絡郭, 表示遭銀行要求即時償還樓按,向郭借款10 萬元;同年11月20日,被告再次向郭借3萬 元。郭稱他出於同理心而借款給被告,而事 後被告僅還款5萬元。 警員黃榮立供稱,他案發時駐西貢分區 公眾活動管理組,被告當時為西貢分區助理 指揮官,是其直屬上司。前年1月7日,被告 聯絡黃,表示親人手術費為60萬元及手頭上 僅有40萬元,故希望黃幫忙,黃考慮後借了1 萬元給被告。 本報記者王仁昌香港報道 滾落扶手梯受傷 警長告非法集結男索償 ■許家印一方辯稱,許現在中國被羈押,通訊受限。 ▍本報記者劉曉曦香港報道 ▍ ����������������� 法官歐陽浩榮直斥許家印屢次 藐視法庭命令,是次亦是蓄意不遵 守訟費命令,遂下令許家印須於2 月20日前繳付涉案港幣120萬元訟 費,否則將被剝奪抗辯權。 潘焯鴻遭呈請破產 官行使酌情權限時清還 醫管局年度開支破千億 員工成本高達658億元 冒充警方反詐騙協調中心 騙徒呃受害者屢屢得手 ■涉事警長 向被告索償 手術、精神 損失、蟲草 及花膠保健 品等費用。 陳凱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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