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7 04.29.2026 星期三 港聞 政府今年2月公布涵蓋宏福苑A至G座合共7 座的收購方案,未有涵蓋未受大火波及 的宏志閣248個單位,政府當時指除非宏志閣 業主能達成高度共識支持政府方案,否則政 府難以介入。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昨日公布,房屋局 「解說專隊」已向99%宏志閣業主了解,當中 約77%初步表示希望向政府出售業權,參與 政府長遠居住安排方案,14%未決定,9%拒 絕出售,相信已顯示高度共識。 未補地價每呎8000元 黃偉綸表示,若宏志閣75%或以上業主 在6月30或之前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確 認出售業權予政府的意向,政府則可用宏福 苑A至G座的同樣條件收購宏志閣,即按未補 價單位8000元呎價和已補價單位10500元呎價 收購,並提供現金收購方案、「特設銷售計 劃」及「樓換樓」等安排。政府預料收購成本約 10億元。 黃偉綸指,75%門檻非來自科學化的數 字,但已可反映業主的高度共識,對日後立 法收購餘下單位的工作有幫助,並參考了宏 志閣77%業主初步願意出售業權的情況,門 檻具有一定合理性,如門檻未能滿足,政府 便有權不繼續收購,宏志閣便需要回到市場 安排。若政府只能零星收回小部分單位,未 能對宏志閣的未來掌握一定話語權,地契、 大廈公契及公共空間等問題仍然不會獲得妥 善解決。 目前,宏志閣業主面對複雜問題,有業 主因心理陰影不想遷回單位,亦有業主擔心 宏志閣物業價值會有所減損、買賣手續會面 對不少難以克服的困難等。他續指,宏志閣 修葺工程複雜程度超乎預期,業主未來仍可 能要處理地契及大廈公契的修訂,並承擔高 昂維修費及可能大幅上升的管理費等,而該 廈約三分之二外牆尚未鋪砌紙皮石,且要重 修消防系統和中央石油氣、水電等設施,今 年完成所有工程、法律及採購程序和相關保 險安排的機會極微。 動用公帑須立法會審批 他又表示,因現時沒有適用的法例,不 排除日後要立法收回餘下單位,但任何立法 必須符合《基本法》第6條及第105條。有關條 文規定,香港特區保護私有財產權,而政府 因公共利益需要徵用私人財產時,必須依法 給予相當財產當時實際價值的補償。 對於公帑運用收購宏志閣,黃偉綸表 示,由於援助基金已用28億元餘額,加上公 帑收購宏福苑A至G座,沒有資源收購宏志 閣,故需要再動用公帑,有關款項亦須經立 法會審批。 按有關時間表,在6月底前簽署「接受收 購建議信件」的宏志閣業主可以第一批優先在 「特設銷售計劃」選樓,其他業主仍可在8月底 前簽署出售業權,有關業主會於10月15日或 之前簽署《買賣協議》。 宏志閣收購涉款10億元 77%業主初步願賣業權 倘6月達75%門檻 政府:不排除立法買餘下單位 政府2月已公布宏福苑A至G座的長遠安 置及收購計劃,房屋局「解說專隊」正跟進情 況。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昨日指,專隊已接觸 99%業主,當中75%表示接受政府收購,24% 未決定,1%不打算接受。政府正草擬收購法 律文件,計劃5月開始向有意向政府出售業權 的業主發出收購建議。 拒絕收購大減至1% 宏福苑A至G座共1736個單位,政府2月 公布長遠方案時,當時問卷調查結果指74% 業主考慮接受政府收購業權,14%未決定, 12%不接受收購。何永賢昨公布最新數字, 「解說專隊」已接觸99%業主,當中75%表示 接受政府收購業權,24%人未決定,1%不打 算接受。相較問卷數字,接受收購的居民微 升1個百分點,拒絕收購人士由12%,大減至 1%,大部分人轉為「未決定」。 政府正草擬收購法律文件,計劃5月開 始向有意向政府出售業權的業主發出收購建 議,待業主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後,隨 即可展開《買賣協議》法律程序。 宏志閣居民可分批上樓執拾 另外,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表示,宏福 苑A至G座居民完成第一次上樓後,宏志閣居 民亦可分批上樓執拾,日期為5月13日至17 日,屆時上樓從低層開始,第一天開放7個樓 層,之後4天每日開放6個樓層,上午開放各 樓層單數單位,即每層1、3、5、7號室;下 午開放雙數單位,即每層2、4、6、8號室。 宏志閣上樓安排與A至G座做法大致相同,每 個單位可4人一同進入,逗留最多3小時,期 間可以使用升降機上落及多次上落。 至於A至G座的第二輪上樓執拾安排, 稍後會再公布。有指宏福苑工人可使用升降 機,何永賢說是謠言,重申升降機金屬經高 溫和滅火時產生蒸氣,金屬會有鏽蝕,停用 升降機是以安全為上。 多位政界人士及專業團體均對宏志閣 收購安排表示支持,認為是「情、理、法兼 備」,體現對災民持續關懷。行會成員、精 神健康諮詢委員會主席林正財向《星島》指 出,將宏志閣納入收購方案是「相當人性化」 的處理,從人道及居民心理健康角度出發, 令公帑「用得其所」。 林正財表示,特別關注災民的心理狀 態,若居民因經濟原因而被逼留在原址居 住,將要每天面對災場,以及日後漫長的清 拆和重建工程;若該處未來設立紀念設施, 更會不斷牽動住客的傷痛情緒,認為居民搬 離惡劣環境有利心理健康。 測量師學會會長溫偉明表示,宏志閣大 廈結構上雖料沒問題,但該廈內部、地底, 以及其餘座數仍有屋苑公共設施被波及,包 括電線、煤氣等都涉及整個屋苑,預料檢 查維修所費不菲。他認為,政府完整收購宏 福苑亦方便日後處理,至於原址未來如何處 置,他指該地始終發生過大火,地價料會下 跌不宜出售,學會建議改建成公園或其他公 共設施。 民建聯主席陳克勤相信,政府成功收購 宏志閣業權的機會大,但可能最後仍要用立 法手段收剩餘業權,當動用最後的立法手段 時,價格恐怕沒有現時優惠、選擇沒有現在 多。他同意可以考慮改建社區設施或公園。 本報記者趙克平、陳俊豪香港報道 昨日是宏福苑居民分批 上樓執拾物品的第9天, 上樓居民來自宏昌閣及宏 道閣,包括父母居於宏昌 閣的何小姐(見圖),其母 親在大火中逝世,她攜帶 鮮花向媽媽訴說:「屋企人會 同爸爸好努力咁行呢條路。」她其後說擔心難 以克服心理陰影,將返家執拾及悼念的任務 交給家人。 宏道閣住戶馬先生說,40多個古箏在火 劫中完好無缺,經民安隊和關愛隊人員協助 下搬走18個古箏,十分感恩。政府指,綜合 詢問處昨收到7宗居民求警協助個案,涉及懷 疑遺失財物,警方就其中1宗個案協助住戶尋 回失物,另4宗的單位無被搜掠痕跡,居民未 能提供財物詳細資料,餘下2宗個案會作進一 步調查。 本報記者梁國峰、劉漢權香港報道 政府準備法律文件 下月發信提收購 ■房屋局「解說專隊」已向 99%宏志閣業主了解,當 中約77%初步表示希望向 政府出售業權。 汪旭峰攝 ■宏道閣住戶馬先生在民安隊及關愛隊協助 下搬走18個古箏。 劉漢權攝 ▍本報記者曾偉龍香港報道 ▍ ................. 政界專業團體挺收購 指情理法兼備體現關懷 因現時沒有適用的法例,不排 除日後要立法收回餘下單位。 財政司副司長 黃偉綸 宏志閣參加長遠居住安排方案詳情 宏志閣 單位數目 248個 預計 收購成本 約10億元 啟動 收購門檻 不少於75%業主於6月30日或 以前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 件」(現時77%業主初步同意 *) 收購價 未補價單位每平方呎8,000 元,已補價單位每平方呎 10,500元 收購方案 現金收購、「特設銷售計 劃」、「樓換樓」安排、兩年 內以「綠表資格」購買資助出 售單位 8月31日 或以前 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最 後期限* 10月15日 或以前 簽署買賣協議* 註:* 個別業主若因未能釐清業權或處理遺 產等特殊原因而未能如期簽署,政府或作彈 性處理 資料來源︰政府 政府昨日 公布未受大火波及的大埔宏福苑宏志閣 248戶的長遠居住安排方案,門檻是至 少75%宏志閣業主在6月底前須同意出 售業權,政府可按其他7座的收購方案一 併收購,預料收購成本約10億元。財政 司副司長黃偉綸指,若業主未能滿足門 檻,政府有權不繼續收購,業主需處理 地契和高昂維修費等問題,並不排除最 終要立法收購餘下業權,但強調會符合 《基本法》保護私有產權的規定。 宏福苑安置 ■黃偉綸(右二)表示,由於援助基金已用28 億元餘額,加上公帑收購宏福苑A至G座,沒 有資源收購宏志閣,故需要再動用公帑。 何君健攝 居民搬走18古箏 孝女攜鮮花悼亡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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