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跟老師學唱歌,他說拉筋可 以幫助開聲,不斷為我按摩,當時 以為這些身體接觸是正常,直至他越來越過 火,才覺得不妥。」阿傑(化名)憶述數年前 學唱歌的不愉快經歷。 他續說:「老師一開始說學唱歌除了技 巧,身體也很重要,之後伸手按壓我的淋巴 穴位。當我感到疼痛,他就說我身體差,若 不調理,如何學唱歌都無用。往後課堂,他 不時以拉筋為名,跟我有身體接觸,每次擾 攘半小時才正式上堂。」 另一名現年二十多歲的男學員阿鈞(化 名)更指控,曾遭同一唱歌老師親吻,甚至 涉嫌在他面前自瀆。阿鈞去年一月報讀該老 師的小組唱歌班,約半年後應對方建議轉報 一對一課程,未幾便開始被老師觸摸身體, 「當時我參加歌唱比賽要提交影片,老師表 示可以幫手,就在幫我化妝時突然吻我面 頰,之後立即說是開玩笑。」 往後課堂,該老師不時以通淋巴為由替 阿鈞按摩,「他說可改善發聲,還要我脫去 衣服至只剩內褲,當按到大腿位置時,他有 意無意地觸碰我下體,我提出質疑,他便開 玩笑般說『難道你不信我?』,有一次他更整 個人壓著我背部,摸我之餘,更在我面前自 瀆。每次回憶起這些事,都會感到噁心。」 要學員做大字馬 女學員也有不快經歷,阿宜(化名)今年 一月報讀唱歌班,同樣被老師拉筋,「他要 我做大字馬姿勢,再用身體壓向我背部,雙 手放在我腰間,如整個人熊抱著我。我感到 不舒服,但初時以為這些是正常教學而未有 反抗。」 她續說,該老師還會慫恿學員以現金預 繳課程,例如一對一課程每小時收費約一千 三百元,如果一次過付費一年,可獲每小時 六百八十八元的優惠價,等同半價。於是她 花了三萬多元繳半年的一對一課程學費,但 對方沒有提供收據或簽定合約,直至上課一 段時間後,便發覺他表現十分敷衍。 「他安排上堂的地方只有簡陋的卡拉OK 設備,起初還用心分析我的唱歌問題,後來 只叫我自己一口氣唱十多二十首歌,逾八成 課時只見他用手機覆客,又或出外領快遞及 取外賣等。」阿宜指,老師後來常要求每堂 上兩小時,以求盡快完成已付費的課程。 據了解,現年三十七歲的林俊一,持有 一間製作公司,並透過網上中介、個人專頁 等方式招攬學生,當有學生查問便發送一份 六十五頁的導師履歷,詳列其教過的學生及 合作過的歌手等資料,當中包括他的學生、 《全民造星IV》季軍許軼。 羅湖口岸被捕 林俊一曾參加不同唱歌比賽,包括《中 國好聲音》深圳賽區,去年在《中年好聲音 打入百強,令他名氣一時大升。不過,自捲 入非禮案,他的社交帳號及個人專頁已被刪 除,僅有中介平台保留其過往的宣傳介紹。 警方今年七月十四日接獲一名社工報 案,指一名十五歲男童於五月至七月,疑被 一名男子非禮,經調查後於七月十六日在羅 湖口岸拘捕林俊一,同日控以一項「向年齡 在十六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 案件七月十八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 提堂,上周一續訊,裁判法官指案件涉及多 名受害者,加上警方仍在調查,押後至十二 月五日再訊,被告不准保釋,還押候訊。 林的案件曝光後,網上便出現與他有關 的苦主群組,其中一個群組人數更有六百多 人,有苦主估計,該群組內大約二百人曾遇 到不愉快的學唱歌經歷,他們的控訴包括遭 無禮對待、不滿教學質素,以及要求退回學 費等。 林俊一曾對外說年少時家庭經濟差,父 母有情緒困擾,自己經常被虐打,十五歲那 年更被父親用刀劈,於是離家出走獨自生 活,更將與家人的舊合照塗去父親樣子。 一名知情人士說:「與林俊一自小相 識,升中後亦幫他到電腦中心買零件砌電 腦。他以前與父母居於上水公屋,初中時被 父親趕出家門,要租住鐵皮屋。直至近年仍 有替他維修電腦,曾聽到他與學生討論歌唱 技巧時,叫學生『打少點飛機』等說話,當時 都嚇一嚇,不過沒想到現在會變成這樣局 面。」 B12 눦兎◜ 星期天周報 10.01.2023 星期日 揭「中年 」老師 「當被人觸碰身體,須視乎對方意圖, 以及是否有必要性等,才能界定是否屬於 非禮或性騷擾;觸碰部位是否私處,不是 唯一判定標準。另外亦視乎事主是否接受 對方的相關行為。」執業律師梁永鏗指出, 當懷疑被人非禮,應即時出言阻止,立即 離開現場及報警。 他續指,若受害人未有明言阻止,或 未有錄影等證明,涉案人也有機會違法, 但要視乎個案細節,不能一概而論。至於 有人在學生面前自瀆,則有機會視作性騷 擾,若在教室內進行,即使現場為私人物 業,若其他人可自由出入,也可視作公眾 地方,而有機會干犯在公眾地方作猥褻行 為罪。 香港情緒健康學會會長林美玲表示, 「若老師侵犯學生會令青少年產生疑惑, 覺得自己心中良師出賣自己,容易出現焦 慮、不安、懷疑他人,甚至自責、內疚及 罪疚感等,認為自己是否穿著暴露才令他 人作出猥褻行為。」她建議,青少年被人非 禮時,認清被人侵犯並非自己過錯,身邊 親友亦不要責怪他們,有需要時尋求專業 人士如社工及心理醫生協助。 疑被非禮 自保有法 去年參加《中年好聲音》入圍一百強的唱歌老師林俊一,早前涉嫌非 禮一名男學生,被告上法庭,案件押後至十二月五日再訊。正當外界驚聞 他惹上風化案之際,最近網上出現一個多達六百人的苦主群組,群起控訴 被告,揭露他在教唱歌期間,疑涉更多鮮為人知的惡行。 本刊追訪部分苦主,他們申訴有人以教唱歌運氣之名,要求替學生按 摩、拉筋及通淋巴,甚至要學生脫剩內褲,期間涉嫌施以熊抱、親吻、觸 碰下體等。另有與林俊一相識多年的人士,透露林有不愉快的成長經歷。 ▲林俊一(右)不時強調曾教《全民造星 IV》季軍許軼 (左)唱歌。 ▼林美玲說青少年須認清被人侵犯並非自 己過錯,身邊親友亦不要責怪他們。 ▼ ▼ ▼ ▲網上有多個苦主群,其 中一個人數超過六百人。 ▼ ▼ 林俊一捲入非禮案在七月十八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林俊一過去悉心經營自己專頁,不過 自捲入非禮案後,相關專頁已被刪除。 有苦 主不 滿林 俊一 教學 質素 , 要求 對方 退回 學費 ,並 與林 俊一 討價 還價 。 阿宜︵左︶稱上堂時其老師不時 借故作身體接觸;另一苦主︵右︶ 則指老師教學質素差強人意。 唱歌老師林俊一去年參加 ︽中年好聲音︾入圍一百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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