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初步成形 ‧ 2019年11月22日,嚴文謙說「認真準備好搶 槍」,其他成員和應說「全面開戰」。 準備炸彈原材料 ‧ 2019年11月中下旬,賴振邦尋求可製炸彈的化 學原料說「我要硝酸鉀」。 ‧ 11月底,吳智鴻叫彭軍壕一起測試樣本。吳倒 出少量聲稱是「TATP」炸藥的白色粉末到裝置 發熱線上,有人致電到裝置上的電話,其後聽到 「噗一聲」。 ‧ 11月27日,張銘裕在群組發出疑似引爆裝置測 試片段,有成員問「一定要咁大嚿㗎?個size有 無得濃縮?」;張說「難啲都係放入袋,無所謂 啦」。 物色炸彈地點 ‧ 2019年12月1日,張俊富與黃振強討論「20kg」 擺放位置,黃振強說「我發覺其實朗豪坊彌敦道 嗰個位呢⋯⋯係最靚仔嘅,因為佢哋(警察)一 定會出嚟清場,同埋經過嗰度」。 ‧ 張說「嗰個位係好多高樓大廈嘅地方嚟喎,好 容易炸到啲唔X關事嗰啲人」。 ‧ 黃振強說「我哋嘅目標係炸到狗(指警察)咋 嘛,即係炸到最X多嘅狗,我唔X理其他人」。 ‧ 張俊富回說「你咁講都得,咁搵人睇下嗰個 位,每次有幾多狗出嚟囉,如果夠多嘅話,咪可 以擺嗰個位囉」。 準備大行動 ‧ 2019年12月6日,屠龍小隊於群組討論大行動計 劃,嚴文謙討論於12月8日後是否需要暫避。有 成員說只需「引戰」。群組內沒有人提疑問或異 議。 ‧ 12月7日,「滅龍」群組內,嚴文謙提及「引戰 都要避彈」、「我都有兩件防彈要拎出嚟」;李 家田說「豬嘴都唔要?」、「係咪今晚去定港島 先?」、「我一陣嚟」。 成員被捕後 ‧ 2019年12月8日,部分成員被捕後,賴振邦說 「唯有搞大單啲,唯有做大啲」、「反正我朋友 都比人拉咗我都all in算」;許湛榮說「清嘢」, 賴隨即移除群組內不同帳戶。 20kg 20kg ▲多名屠龍小隊 成員先後落網。 ▲ 槍手蘇緯軒住 所被搜出步槍。 一九年八月底多區發生衝突、店舖被「裝 修」,有人覺得成功,應該「響朵」,決 定將小隊命名為「屠龍小隊」,寓意「連 警方速龍小隊都可以屠」。 新聞內幕 團夥對話證知情 20 2024 08 25 警計劃,包括兩團夥的分工。吳在該 會面期間提到行動將使用槍械及重 二十公斤的炸彈。相信這次會面是 十二月八日殺 的雛形,即是協 議最遲於當日達成。 向成員交代計劃 自從協議確立之後,黃振強已於 數個場合,包括十一月十九日出發的 泰國旅行、二十五日的荃灣三陂坊會 議、十二月五日會議及行動前夕於安 全屋向﹁屠龍﹂各成員交代計劃詳 情。眾被告於協議形成後所參與的行 動,包括吳志鴻團夥的炸彈部件測試 及最後的炸彈組裝,及通訊紀錄均能 清楚證明他們對殺警計劃具有一定程 度的參與及認知。 例如黃振強作供時稱其於屠龍小 隊到泰國旅行曾向隊員談及行動會使 用槍械及重二十公斤的炸彈。而此後 從十一月二十一日開始,群組便多次 提及﹁ ﹂,當中更未有人詢問當 中含義,眾人明顯知道﹁ ﹂意指 甚麼。 至於女被告劉佩凝的控罪不需與 其他被告針對十二月八日的殺警計劃 有必然關係。然而,控方強調擲汽油 彈、破壞公眾設施已屬恐怖主義行 為,案中眾多被告亦承認作出相關行 為,故其知悉籌款是用於支持相關行 為而協議眾籌,經已足夠構成﹁串 謀﹂的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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