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讀者問: 我現在是綠卡身份,再有一年 可以申請入籍。最近在報上看到新 聞說,有個拿工作簽證的人不知道 為什麼被人登記了選民身份,回美 國的時候在機場被海關查到,被取 消了簽證遣送回去。我記得以前也 收到過法院要求當陪審員的通知, 以及宣傳投票的信件,請教如何能 夠查到自己有沒有被人登記了選 民?如果被登記了能不能取消掉? 會不會有什麼後果? 柯自明律師答: 美國的法律規定只有美國公 民才可以登記成為選民參加選舉, 持有綠卡的人不是美國公民,是外 國公民,是不可以登記成為合法的 選民的,外國公民一旦登記成為合 法選民就是嚴重的違反了美國的 法律,因為美國的憲法規定只有美 國公民才有投票權,所以這種違規 是一個非常嚴重的違法,直接違反 了美國的憲法,美國的憲法是美國 的最高法律,一旦外國公民違反了 法律非法登記成為美國的選民的 後果非常嚴重,被取消綠卡是最 輕的懲罰,嚴重的是要被判刑坐牢 的。 最新的政府的信息是美國移民 局要開始嚴格審查已經成為美國公 民的人在申請成為美國公民之前有 沒有違法登記成為美國的選民,一 旦發現有這樣的情況,美國政府正 在考慮要撤銷這些美國公民的公民 資格,因為在這些美國公民入籍之 前已經違法的登記成為了美國的選 民身份。 只有美國公民才能做陪審員,收 到要你做陪審員的通知以後千萬不 要不理它, 在填寫了表格以後要把 通知郵寄回法院,告訴法院你不是 美國公民,沒有資格作陪審員,同時 還要附上你的護照,法院有可能多 次郵寄要求你做陪審員的通知,在 這樣的情況下你應該親自到法庭去 說明情況。 一旦發現自己錯誤的被他人登 記了選民的資格,你一定要盡快處 理這個問題, 向有關的部門說明你 沒有登記成為選民,你也不知道是 如何被登記成為選民的,你可以到 你所在的州的選舉局查詢你有沒有 被登記為選民的信息。 非公民不可登記選民身份US Life 編者按:本刊「法律信箱」由專業律師親自解答,提供的祗是參考資料, 內容並非客戶與律師事務所的正式法律諮詢,亦不一定適用於所有案例。 讀者提問可寄信到以下地址: SINGTAO Daily Attn: The Editor Sing Tao Weekly 188 Lafayette Street,New York,10013 電郵 : yunling@nysingtao.com 法律信箱 編輯:凌雲 設計: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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